《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核心提示 男子已经实际入职公司并开始工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男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男子猝死原因不影响工伤认定。
上海金山一名男子入职2小时后猝死,家属起诉公司要求索赔140万。双方经过调解,工伤认定赔偿90万,企业人道主义补偿5万。目前,95万元已经打给家属。
去年10月份,李某通过劳务中介工作在上海金山某公司入职。由于工期紧张,李某通过金沙集团3354.c.cav-老版金沙app下载客户手机端获得职位,当晚就办好手续正式入职到岗,但两小时后李某突然晕倒在地,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死亡后,公司和家属商议赔偿事宜,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但公司提出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公司的理由是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且未安排重体力劳动;猝死是员工身体原因,公司无过错。
随后,金山区朱泾镇调委会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坦言,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维持下去都相当困难,如今连房租都交不起了。此事对公司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希望死者家属充分理解,公司并不是要逃避责任,而是迫于现实的无奈之举。
朱泾镇司法所副所长朱文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最终,双方均同意申请工伤认定。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建辉:《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男子已经实际入职公司并开始工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男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男子猝死原因不影响工伤认定。
如果员工进行了入职体检,确定没有问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仍然视同工伤。员工家属可以要求社保局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公司通过中介进行劳务派遣,员工入职后猝死,中介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邱建辉表示,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的公司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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