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讯 4名男子在乌鲁木齐骗走倒汇人员买某的5万美金后潜逃,不过他们没有消遣的福气,还没下火车,警察就找到了他们。
47岁的丰某是江西人,2010年10月,与同乡朱某、刘某、黄某商量到新疆“倒外汇”。同年10月15日,丰某等人来到乌市,前往南门附近的一家银行门前用6万余元从买先生手中换走1万美元,并留下了买先生的电话,说以后需要换美元就给他打电话。
和买某逐渐建立信任后,第3天,丰某来到天津路的劳务市场,选中了找活干的民工王西,“我们主要是从事外币兑换,你每次要做的工作就是帮我数钱然后交易。工作流程是,如果有人来兑换外币,我把相应等值的人民币放进密码箱里,然后我出去在楼下等你,你把美金拿到手以后装进一个塑料袋里,从这个窗户扔下去,我就在外面接应,拿到美金后我会给你打电话告诉你密码,然后你打开密码箱将人民币交给对方,听明白了吗?”王西很快就明白了交易程序。在一次交易中丰某将王西以表弟的身份介绍给买某。
2010年10月26日,丰某带了33万元来到小于住的酒店,让同伙朱某当王西的面清点后,将钱锁入密码箱放进衣柜中,然后3人出门吃饭。王西并不知道,此时丰某已经“狸猫换太子”,用一箱破书换走了装有33万元现金的箱子。
饭后,买某如约来到酒店,发现只有王西在,并未生疑,王西数了美金后,按照约定将箱子扔出窗外。谁知却怎么也打不开钱箱,最后将箱子撬开,却发现是一箱破书。
2010年12月,丰某4人被抓获后交代,他们还用同样的手段和方式,用两箱书骗走艾某和李某的5万美元,3名受害人共被骗走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2011年8月,检察机关以丰某等4人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天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丰某4人均犯诈骗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万元;朱某、刘某和黄某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各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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