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南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4死17伤。而据民警调查,事发其中一个原因,竟是路政查车未设警示标志。
路政人员 违章纠章
经许昌警方初步调查,当天中午(2011-05-19)12时21分,豫k75532(挂8412)货车由许昌南站上兰南高速,下午1时40分,该车因油料不足被迫停在154km 400m处,其主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挂车斜停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上。司机打电话叫人前来送油,没有在车后摆放警示标志。
下午2时许,豫r56571皮卡路政巡逻车巡逻至此,两名路政人员马某、赵某对货车进行检查,没有摆放反光锥、设置警示标志。
下午2时10分,豫l09853大型客车经过此处,与大货车相撞,又撞上路政巡逻车。事故当场造成客车上4人死亡(含驾驶员)、15人不同程度受伤,2名路政人员受伤(轻微伤)。经查,该客车运营线路不经此处,属于违规上高速。
附近曾发生过特大交通事故
据悉,2011年1月11日,距此9公里处曾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16死25伤。
为何附近又发生恶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介绍,“1·11”事故后,省市相关部门对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比如安装高速公路超速监控设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可是至今一项也没有落实。
此次事故的发生,除客车违规行驶、驾驶员操作不当等原因外,一个非常重要的间接原因,就是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政管理人员的常识性疏忽,路政巡逻车上有反光锥等警示标志,可是没有按照规定摆放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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