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河北邯郸的靳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一个半月前,她因为在武安市街头摆摊卖冰粉,武安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女城管彭某让她下跪。更令她没料到的是,城管领导霍某竟然获取她家人的隐私信息,她因此和老公吵架协议离婚了。
7月9日的录音显示,霍某自称在城管局是相当牛逼的人,要求靳女士删除相关视频,希望靳女士能看面子。录音中还显示,霍某称看到靳女士家人的信息,称“一旦征信上面出现问题,影响以后就业问题。”
据靳女士称,“他说不删视频会对家人造成不利影响,说影响我孩子以后上学、考公、结婚什么的,意思是要我删视频,我当时这边都有录音。”
邯郸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8月2日网络回复靳女士称:你反映的问题,武安市人民政府反馈,经武安市城管执法局调查,对当事人彭某作出停班一个月的处理。这就意味着,城管执法人员彭某在执法时存在不当行为。
“不删视频影响孩子考公”,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据靳女士称,“霍某来做我工作,要求删视频,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开除女城管,但城管这边不同意,他就说他妻子在公安局网监部门工作,他能查到我全家人的隐私信息,他都给调出来了。”
那么,这些个人隐私信息,霍某真的都掌握了吗?霍某的妻子真的是在公安部门工作吗?目前根据媒体报道,这只是当事一方的说法,不能说实锤。遗憾的是,当地警方对此并无正面回应,真相就无从得知。
便民热线反馈当事城管人员停班一个月,并责令相关领导作书面检查
本来,城管执法人员有过错,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就是,相关领导为什么要威胁举报人而激化矛盾?如果举报人发的视频失实,也可以正面回应澄清,如果不实信息给相关部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同样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总之,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但威胁删视频,是不是表明城管方面心虚呢?
不诚心解决问题,就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一点让人很难理解。霍某作为城管局工作人员,应该知道私事和公事并不能混为一谈,哪怕自己的妻子在公安部门上班,也要依法依规,其妻子也不能随意提供举报人家庭的隐私信息给霍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20条第五款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再说,“不删视频影响孩子考公”又如何成立呢?根据普遍认知,只有孩子父母在有犯罪记录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难道,霍某真有这么大的能量?这同样让人怀疑。
拿孩子的前途威胁举报人,霍某的底气从何而来,霸气从何而来?难道就是依仗自己的妻子在公安局这个身份吗?这得有个说法才是,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再说,威胁他人,绝不是官方回应中“未能较好地与反映群众进行沟通,致使事件出现反复”这么简单。霍某因此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理结果,并不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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